• 持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自驾须知

  • 时间:2015-09-17 14:27:44  来源:爱旅行网  作者:lynn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并且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境个人游。而自驾又成为大家热衷选择的出行方式。
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规定,一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短期开车,在旅行出行之前需要申请办理“国际驾照”(简称IDP),但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国际汽联,中国目前颁发不了国际驾照。因此,中国公民持有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使用不得不知以下规定:
在德国临时居住(短期停留)的持中国机动车驾驶证者,可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驾驶其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并且必须遵守中国驾驶证的要求和限制。根据德国驾驶证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需携带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德文译文,才可在德国驾驶车辆。
德文译文可由德国法院指定的宣誓翻译或中国官方机构提供。通常都建议中国机动车驾驶证连同德文译文办理公证认证。
办理公证认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请携带中国驾驶证至可以出具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的中国主管公证处。公证处将根据申请人的中国驾驶证办理公证书并提供或请指定的翻译公司提供德文译文。公证处通常也对译文的正确性予以确认。
2)接着此公证书须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或申请人所在省市外办认证。
3)最后由负责申请人所在地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对此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进行再认证。每份45欧元,可以根据当时的汇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或用信用卡以欧元支付(只接受Mastercard或 Visacard)。

注:持香港机动车驾驶证者不必携带德文译文。持不被或不再被德国认可的外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将被视为无证驾驶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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