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年美签≠绿卡 被拒入境或作废都可能会发生!

  • 时间:2016-04-25 10:10:30  来源:来自于网络  作者:小艾

中美十年签证生效后,很多人都认为已经等同于一张绿卡,可以自由出入美国,而自2016年11月起,中国公民在获得十年赴美签证后,还需要在美国签证更新电子系统(EVUS)更新个人主要信息,获得系统确认通过后才能前往美国旅行。虽然美国副国务卿表示费用非常低廉,但对于长期奔波于中美的人士还是平添了一道障碍,尤其那些留有“案底”的人们更是惴惴不安。而这些也并非空穴来风!

来美目的与签证不符美签作废 原机遣返


很多朋友应该还记得去年一名来自上海的中国游客持十年有效美国签证入境旅游,在洛杉矶过境时被美海关官员拒绝入境,当场将其十年美签作废。实际情况其实与其之前多次在美停留纪录被疑与观光签证目的不符有关。


据自称了解该名当事人的洛杉矶华裔旅游业知情人士透露,该名来自上海的游客之前至少两次来过美国,在美停留时间均在合法期限,但也在停留极限边缘,虽未超过合法期限,却曾两度申请延期。洛杉矶一些民众也根据洛杉矶海关移民官在其护照签证上留下的法律编号INA235、236条款,推测该旅客违反了联邦入境法第五条,即当事人在回答海关提问时,对自己在美停留时间、入境目的等回答有矛盾或漏洞。

  

长期逗留美签险些作废 限期48小时离境


十年签证给不少赴美旅游商务和探亲访友的人带来不少便利,持十年签证赴美,一下住上3、4个月甚至半年,这种情况在华人中经常耳闻。但是近期发生不少赴美旅游或探亲访友的游客在入境时被问讯调查甚至拒绝入境的案例,据报道,来自中国大陆的蒋小姐最近就被边境移民局盘查达几个小时,原因就是怀疑其有移民倾向。执法人员为翻查寻找证据甚至将她已托运的行李从航空公司拖回。


此次蒋小姐之所以被拦检,是因为持10年签证的她一年内密集地2次入境美国,且时间较长,此番她在加拿大短暂逗留一周后又折回,因此前她已在纽约居住近半年,这次在入境半年的期限只剩下十几天时才离境去了加拿大,美国海关怀疑其为的是再骗取入境半年的新许可。虽然最后蒋小姐拿出了很多证据表明自己是为学习英语而居美,但也只是保住了10年签证,边境移民官只给了她入境48小时的许可,最后蒋小姐匆匆返回中国。

  

往返太频繁 入境时间打折扣


在天涯上有人提问“一年多次往返累计不能在美国居住超过半年么?还是随海关人员的心情?”其中一个回答颇具参考性:


入境时随海关心情,一般是3-6个月,不过我有一姐们,她孩子美国籍,在美国上幼儿园,老公马来西亚华人,在美国有生意,她中国籍坚持不换,持签证去美国每次半年,第三次,边境就给了她3个月,说认为她进出太频繁,建议她办个移民。看来进出太频繁,还是有麻烦。

  

往返太频繁 被拒入境遣返


一名自中国福州持十年旅游签证来美的60多岁妇女,去年飞抵芝加哥欧海尔机场入境时,因无法向海关官员提出有力的入境目的,遭取消10年美签,并当场被拒入境遣返中国。这名华人妇女家人表示,当事人今年曾在美国待了六个月,在期满前的8月返回中国,11月底再度入境,没想到被海关拒绝入境。

  

“来帮忙照顾孙子” ? 也有风险


许多父母或祖父母到美国“无偿”照顾孩子或孙子,对于中国人来说,父母帮子女照顾孩子“很正常”。在美国,大部分美国人是支付薪酬请保姆来照顾家庭和孩子。所以,如果入关时回答海关官员赴美目的是“去照顾孩子或者帮忙照顾孙子”,可能会被海关官员视为非法打工,从而导致被拒入境。


十年美签的确为很多人赴美开启了方便的大门,但许多持有美国十年签证的中国民众错误的理解可以在美国停留十年,如果这样就真是太天真了,而是每次抵美后,美国海关官员会给予单次最长六个月的停留。若来美探亲,时间太长超过183天,很有可能变成美国税法中规定的“实质纳税居民”。


六个月停留时间届满后,旅客就要离境,给予旅行签证停留这个时间,并不是让你在美国从事不相关的计划,比如,如果你停留5-6个月,你到底在美国做什么,是非法打工,还是有其他意图。如果你的目的是单纯的探亲访友旅游话,原则上不需要那么长时间。此前已有极端个例,由于不良记录,被限制入境停留时间仅为一周。


以下这些情形容易被拒入境:

有犯罪前科、在美留危险驾驶记录,而赴美观光旅行的纪录如果与居住和工作有关,也可能被拒入境,甚至取消十年往返签证。

以上这些事件均是十年签证试行后发生比较典型的案例,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切记十年美签不是绿卡,一旦被美国海关盯上,签证的小船说翻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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